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(原建设部令第153号)和《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》(闽建筑〔2007〕28号)等有关规定,经审查,石烨等135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(名单详见附件1),薛翠云等365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(名单详见附件2),准予注册。现予公布。
附件:1. 石烨等135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
2. 薛翠云等365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
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
2019年8月9日